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赛罕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开展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 维权援助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赛罕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
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量:36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赛罕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开展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  维权援助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所、执法大队、各股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赛罕区)、赛罕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决定于2025年3月15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宣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

共筑满意消费,守护美好生活

二、 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5日

三、 活动地点

赛罕区万达广场东门、金桥开发区

四、 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共享美好生活”主题,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聚焦消费者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关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助力赛罕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加快建设金桥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所的建设和发挥知识产权裁决作用,决定开展此次活动。

组织领导

由佟顺利副局长负责,知识产权股、商品交易办公室,金桥开发区市场所(金桥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共同组织。

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1、媒体宣传 利用媒体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专利侵权行政裁决进行宣传。

2、在金桥开发区市场所辖区凯元广场和商品交易办公室辖区东万达广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并接受关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等方面进行的咨询,并接受知识产权维权和专利侵权方面投诉。

3、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行宣传,提高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维权意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维权援助  工作站(赛罕区)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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